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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向培养军士】报考条件、招生计划、培养办法、相关待遇......
信息来源:发布日期:2024-5-8

为深入贯彻军民融合发展战略,着力培养军队建设需要的高素质军士人才,根据《军士招收工作暂行规定》和教育部、军委政治工作部、军委国防动员部有关文件精神,确定依托地方普通高等学校开展招收定向培养军士工作。

一、报考条件

报考定向培养军士的考生须为报考当年参加统一高考的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生,年龄不超过20周岁,未婚,志愿至少服现役满5年,其政治和身体条件按照征集义务兵的规定执行。

二、招生计划

在国家核定的地方高校当年高职(专科)层次招生计划内,面向全市的生源,为陆军、海军、空军、火箭军、战略支援部队、武警部队和军委国防动员部招收定向培养军士。

2023年招收定向培养军士生的重庆高校主要有重庆医药高等专科学校、重庆航天职业技术学院、重庆交通职业学院、重庆机电职业技术大学、成都航空职业技术学院、长沙航空职业技术学院、四川邮电职业技术学院等。

2024年在渝定向培养军士招生计划详见当年招生计划汇编。

三、招生办法

定向培养军士招生,纳入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实施,执行专科提前批录取政策。

1.志愿填报。考生须参加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在高考成绩公布后,按规定时间填报相应高校“定向培养军士生”志愿。

2.确定对象填报了定向培养高校相关专业志愿且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由市教育考试院按一定原则确定体检对象。

3.体格检查和政治考核。考生所在地区县征兵办公室组织进行体格检查和政治考核。

4.投档录取。市教育考试院依据市征兵办公室提供的体格检查、政治考核合格考生名单,按照定向培养高校提出的调档比例要求,向有关高校顺序投档,由高校择优录取,按规定发放录取通知书。

四、联合培养

定向培养军士学制3年,毕业后取得大专学历。前2.5学年的培养由定向培养高校负责,招收部队应当协助做好专业课教学工作;后0.5 学年组织入伍实习,包括入伍训练和岗前培训,由招收部队负责。

五、入伍办理

定向培养军士对象完成规定课程、修满规定学分,由定向培养高校所在地区县征兵办公室会同招收部队结合上半年义务兵征集组织体格检查和政治考核;符合服现役条件的,由定向培养高校所在地区县征兵办公室办理入伍手续,入伍时间为毕业当年的3月1日。招收部队派出接兵人员,会同定向培养高校所在地区县征兵办公室完成档案交接,将招收的军士统一接入部队。

六、任命和待遇

定向培养军士入伍实习结束后,由所在部队按照招收军士首次授予军士军衔级别有关规定,确定其军衔级别、授予军士军衔,军衔时间自毕业当年的9月1日起算。定向培养军士批准入伍后至首次授予军衔期间,按照第一年度义务兵标准发放津贴、保障伙食,享受相应医疗、保险和抚恤等待遇;授予军士军衔后,自军衔起算之日起执行军士工资及相关待遇标准。

根据财政部、教育部、原总参谋部《关于对直接招收为士官的高等学校学生施行国家资助的通知》(财教〔2015〕462 号)有关文件精神,国家对定向培养军士生施行国家资助,入伍时对其在校期间缴纳的学费实行一次性补偿或获得的助学贷款(包括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实行代偿。具体以相关文件规定和部门解释为准。